回想婚後不久,有天我獨自在家,見雪櫃有一碗冷飯,就順理成章拿來炒飯。本以為容易之極,結果卻徹底失敗。蛋與飯完全分開,亦淡而無味。往後幾年,一直不敢再挑戰,所以梁生從未吃過我炒的飯。
最近我們在一間法國餐廳點了燒豬脾和紅酒燴雞。雖然非常的好吃,但份量相當大。不想勉強肚皮,便把吃剩的帶回家去。
兩件「甩皮甩骨」的肉用來幹甚麼好呢?「就咁叮返熱佢?」梁生提議。不,我想...用來炒飯。
自吹自擂一下,這盤炒飯真的色香味俱全,粒粒分明又乾身,碟底只看到一抹油花。
其實過程簡單不過。我把雞和豬拆肉,冬菇、白豆角、紅蘿蔔切粒,加薑粒和急凍蝦仁炒熟盛起。蛋液在油鑊炒至半熟,下冷飯快手炒勻,再將之前的材料回鑊,最後加點生抽、麻油和黑椒。
我沒有看食譜,只憑感覺。是廚藝進步了嗎?
Hello! 我們在此又遇上. 我是素食者,只要不放肉, 這款薑、蛋、冬菇、豆角和紅蘿蔔粒炒飯合晒我口味呢!Thank you.
回覆刪除好開心揾番你個blog :D
回覆刪除炒飯真係好考工夫!=D7
得閒來多啲喇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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